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选课工作。为保证学生选课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1.第一阶段(预选)
2015级:2018年07月12日09:00-2018年07月13日09:00
2016级:2018年07月13日11:00-2018年07月14日11:00
2017级:2018年07月14日13:00-2018年07月15日13:00
2.第二阶段(正选)
2015级、2016级、2017级:
2018年07月17日09:00-2018年07月19日09:00
3.跨选
2018年09月11日09:00-09月13日09:00
二、选课程序
1.公共选修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学校官网→组织机构→行政后勤→教务处→教务平台→登陆页面→选课管理→“校任选”→确定→出现课程序列→按程序操作。
2.专业选修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学校官网→组织机构→行政后勤→教务处→教务平台→登陆页面→选课管理→“方案课程”→确定→出现课程序列→按程序操作。
3.跨选专业选修课程(非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
选课程序:登陆学校官网→组织机构→行政后勤→教务处→教务平台→登陆页面→选课管理→“输入跨专业选修课课程号”→确定→出现课程序列→按程序操作。
4.学生自行查询选课结果:点击选课页面左侧的“选课结果”字段进行相应的查询操作。
所有课程选修的具体流程见教务处网站服务指南中“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学生网络选课操作流程”。
三、专业选修课的跨专业选课
为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学校扩大了学生选修课程的数量,增加了学生的选课范围,即在校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程可以通过修读非本专业选修课以外的其他课程进行学分替代,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选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必须达到应选学分的50%,剩余的专业选修课学分,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程来替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跨选为本人自愿非强制,学生也可以全部修读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选修课程,不进行任何跨选。
2.学生在修读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程时,不能与本学院公选课、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名称和上课时间冲突,须确保修读课程的唯一性和足够的学习时间。
3.跨专业修读的课程修读方式为“跨选”,在学生跨选成功后由教务处统一标注。
四、注意事项
选课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将不予开班,故第一阶段(预选)后教务处将依据选课人数,将人数不足30人的课堂予以删除。第二阶段(正选)是满足因第一阶段选课人数不足而被删除选课结果学生的选课需求。因此,学生在选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学生在选课前请阅读《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班导师或教务处老师。
2.学生所选的任何课程均不得与自身课表发生冲突。
3.学生如果选课成功但不去上课,依据考勤规定,会留下历史性“旷课”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将影响本人的评优等。
4.第一阶段(预选)可以退选,学生可以依据剩余课容量来判断所选课程能否开班成功。
5.每学期公选课科目限选4门,请提前做好选课计划。
6.第二阶段(正选)要求所有学生对自己的选课情况上网查看确认,对于第一阶段(预选)后因不满足开班人数而删除的课程,学生可以在第二阶段(正选)进行补选,此阶段不允许退选。
7.所有学生修读课程必须达到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8.第二阶段(正选)结束后即不予以任何的补选和退选机会,请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
9.跨选只有一次机会,且没有补选和退选机会。
望广大师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课程选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